五措并举,狠抓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

今年以来,县市场监管局狠抓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简称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成效显著。截止11月11日,我局上报ADR报告份,达到例/百万人的水平;上报MDR报告87份,达到例/百万人的水平;上报化妆品报告38份,达到98例/百万人的水平。

提高认识专班抓。县市场监管局深刻领会“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提高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对提高和改善药械化质量、指导科学用药意义的认识,健全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局药监股负责人、各监测站点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不良反应监测领导小组,成立相应工作专班。

健全组织联动抓。我局积极协调县卫健局,共同确定了全县11家乡镇卫生院、1医院、4家县级医疗机构共16个不良反应监测站,要求对医疗行为中发现的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及时上报、全面上报、准确上报。

明确目标督促抓。县市场监管局协调县卫健局,将药械化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纳入了对各监测站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根据各监测站上一年度工作情况,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药监股每月对各站点上报进度进行通报,每季度对监测站点进行一次督查,不定时与监测站点分管领导和监测人员进行电话联系,督促目标到位。

培训解难服务抓。对16个监测站点的分管领导和监测人员进行培训,重点解读《药品管理法》中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的相关条款,让工作人员知使命、知法则、知责任。日常工作中,不定时与监测站点分管领导和监测人员进行电话联系,及时了解报告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各监测站点在报告中遇到的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市监测中心反映,争取及时处理。

奖优罚劣驱动抓。16个监测站根据各自职责和目标,对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制定了相应的奖惩措施。奖励医务工作者及时、准确上报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对不及时、准确上报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的责任人,及时进行惩戒。

县市场监管局真抓实干,准确、科学、及时地完成各项监测报告任务,不断提高了监测报告质量,对于提高和改善药械化质量有较大指导意义,有力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来源:药品监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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