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季度,本市通过“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在线报告《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份,较年同期增加了3.66%。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份,占同期报告总数的4.64%,新的和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份,占同期报告总数的19.91%。
按照报告单位类别统计,来自医疗机构的份,占96.48%;来自药品经营企业的份,占3.52%。按照报告人职业统计,医生报告份,占54.21%;药师报告份,占38.26%;护士报告份,占7.20%;其他报告25份,占0.33%。
按报告涉及患者年龄统计,65岁及以上的患者最多,占48.47%。按报告涉及患者性别统计,男性例,占40.16%;女性例,占55.51%;25例病例报告患者性别不详,占0.33%。男女比例为0.67:1。
按怀疑药品类别统计,涉及化学药报告例次,数量居前的类别是:抗感染药、心血管系统用药、肿瘤用药、镇痛药、精神障碍用药;涉及中成药报告例次,数量居前的类别是:理血剂、祛湿剂、补益剂、清热剂、祛痰剂。
按药品剂型统计,注射剂占47.53%,口服制剂占47.65%,其他制剂占4.82%。按照药品给药途径统计,位居首位的是口服给药,占48.30%,其次为静脉滴注,占42.99%。
年1季度本市报告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中,累及系统排名前五位的是:胃肠损害(占30.69%)、皮肤及其附件损害(占21.74%)、神经系统损害(占10.95%)、全身性损害(占8.25%)和心血管系统损害(占3.99%)。
主要不良反应表现多为皮疹、恶心、瘙痒、头晕、呕吐、腹泻、胸闷、头痛、腹痛、胃不适、胃肠道反应、便秘、心悸、心慌、肝功能异常、发热、潮红、过敏反应、静脉炎、乏力、白细胞减少等。
年1月1日起,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包括持有药品批准文号的药品生产企业)通过“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不良反应直接报告系统”上报报告,年1季度提交了份报告,不纳入上述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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