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方重量
由于历代度量衡制度的改变和地区的不同,所以古今用量差别很大,计量单位的名称亦不一致。
宋代之前古秤(汉制)以铢、分、两、斤计算,即
六铢为一分,
四分为一两,
十六两为一斤。
宋代,按照两、钱、分、厘之目分别,即
十厘为一分,
十分为一钱,
十钱为一两,
十六两为一斤。
元、明以及清代,沿用宋制,很少变易。故宋、明、清之方,凡言分者,均是分厘之分,不同于古之二钱半为一分之分。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说:"今古异制,古之一两,今用一钱可也。"现在从其说,汉之一两,可用3g。
古方容量:
古方容量,有斛、斗、升、合、勺之名,均以十进制,即
十勺为一合,
十合(ge))为一升,
十升为一斗,
十斗为一斛。
如何折算重量,宋《重修政和经史证类备用本草》记载:"凡方云半夏一升者,洗毕秤五两为正;蜀椒一升者,三两为正;吴茱萸一升者,五两为正"。依据药物质地的轻重,一升约三至九两左右。至于量散剂尚有刀圭、方寸匕、钱匕、一字等名称,所谓方寸匕者,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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