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上海卫健委发布《关于以“三网”联动为基础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指出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要在年内将本市所有符合条件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纳入监测范围。医疗机构要加强对抗菌药物中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的临床使用监测,进一步强化合理用药考核,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中选药品。
《通知》要求医疗机构应进一步加强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管理,规范医师处方行为。严格抗菌药物处方权授予和动态监管。建立规范合理的抗菌药物培训考核制度,对医务人员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医师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相应的抗菌药物处方权。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抗菌药物处方专项点评制度。根据处方点评结果进行持续改进,定期公布处方点评结果,登记和通报不合理处方。对开具不合理处方、存在不合理用药行为的执业医师按规定开展联合约谈。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对限制处方权后,仍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医疗机构应当取消其处方权,在六个月内不得恢复。医疗机构应将上述信息及时报送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行政管理部门。
(上海卫健委-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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