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天猫医药馆向平台上商家发布通知,通知称,“根据此前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我公司将于年8月1日停止药品在线交易功能,特此通知。”此举是按照国家食药监总局和河北药监局的政策要求,停止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业务。
此前一天,“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工作结束”的消息出现在食药监总局的网站上。食药监总局网站转载了中国医药报的一篇报道,该报道称,近日,食药监总局分别通知河北省、上海市、广东省食药监局,要求结束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工作。
其中提到了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结束的原因,“试点过程中暴露出第三方平台与实体药店主体责任不清晰、对销售处方药和药品质量安全难以有效监管等问题,不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和用药安全,因此决定结束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工作。” 食药监总局表示,结束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工作,不影响已经获取《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的企业依照《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等规定,继续开展企业对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交易服务业务;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的实体药店可以继续通过互联网直接向消费者销售药品。 年起,食药监总局先后批准河北省、上海市、广东省的食药监部门在河北慧眼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平台(年11月12日)、广州八百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八百方”平台(年7月7日)和纽海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1号店”平台(年7月25日)进行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工作,试点期限为一年。 据了解,天猫医药馆年上线,此后阿里巴巴收购了医药平台。实际上,天猫医药馆相当于借了的壳进行网络药品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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